我县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获准执行
编辑:王珏 来源:旺苍党政公众网 发布时间:2017-08-15 14:48:04 浏览次数: 分享: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发改委印发了《四川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第一批)(试行)的通知》,我县作为秦巴生物多样性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被列入了试行范围,清单自即日起实施。

据了解,我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由县发改局牵头多个相关部门拟定。本次试行的清单涉及国民经济5门类15大类27中类45小类,其中禁止类涉及国民经济3门类5大类5中类5小类,限制类涉及国民经济5门类13大类22中类40小类。清单对县境内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炼焦、水力发电、木材采运、纸制品制造等进行了限制发展,对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狩猎和捕捉动物,褐煤开采洗选,木竹浆制造,焰火、鞭炮制造,铅锌冶炼等产业列入了禁止发展。(县发改局  何明伟)

主办:中共旺苍县委 旺苍县人民政府 电话:0839-6213300
蜀ICP备2021011089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102000001号
网站管理:中共旺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
技术支持:四川好亦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