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党员干部行为规范须守“严十条”
编辑:王妍 来源:旺苍县党政公众网 发布时间:2015-11-27 17:20:52 浏览次数: 分享:

严格党性锻炼、严明政治纪律、严守组织纪律、严于务实创新、严守法纪法规、严于责任担当、严守廉政规定、严守财经纪律、严格践行群众路线、严守社会公德……我县今年根据实际制定出台的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行为规范” “严十条为广大党员干部怎样具体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制定了规范动作。这十条行为规范分别从讲政治、讲纪律、讲规矩、讲廉洁、讲品德等方面对党员干部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大家切实做到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抓发展提供了对照范本。如严格践行群众路线一条,严禁当守摊干部”——不下基层、不问民生、搞形式主义、摆花架子、过拖过磨、草草了事。严守廉政规定一条,严禁以迁新居、过满月、过生日、升学、参军、工作变动等名目借机敛财……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人王怀成说,严字当头,实字托底,是每一个党员干部的应尽职责。他介绍,在规范职工行为方面,该局根据实际制定完善了38条职工行为规范和廉洁自律制度,已组织开展了27次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学习。

县政务中心负责人何光贵介绍,为将严十条落到实处,中心坚持每月评选并通报表彰红旗窗口、先进工作人员、红旗区域,还将上下班签到签退情况纳入个人月度考核,严肃查处违规违纪人员。(县新闻中心 向仕新)

主办:中共旺苍县委 旺苍县人民政府 电话:0839-6213300
蜀ICP备2021011089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102000001号
网站管理:中共旺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
技术支持:四川好亦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