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召开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
编辑:王妍 来源:旺苍县党政公众网 发布时间:2016-02-29 11:32:57 浏览次数: 分享:

229,我县召开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王志强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剑、张国昌、陈三勇和常委会组成人员21人出席会议。副县长李荣健、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海国列席会议。

 

王志强指出,2016年是十三五发展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县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之年。县人大常委会要紧紧围绕县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为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绿谷红城、幸福旺苍作出新的贡献。

 

王志强强调,2016年同时也是换届之年,换届选举是今年县人大常委会的重要任务之一,要按照换届选举工作有关要求,认真执行《选举法》,坚持发扬民主,严格依法选举,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筹划,精心组织,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要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及时作出重大决定,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加强计划财政监督,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进法制进程,努力发挥代表作用,着力提升自身水平。

会议传达学习了县委十一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旺苍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草案)》;审议通过了旺苍县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草案);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对广元市旺苍县综合市场棚户区改造项目购买资金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对广元市旺苍县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购买资金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的决定。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图/文:县新闻中心 康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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