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党组
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联动巡察反馈意见
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9月6日至10月1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联动巡察,2023年1月1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2023年5月5日,县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整改“四方会审”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方面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的问题。
1.理论学习不够扎实,主动性不强、深入性不够,会议传达学习多,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少。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局党组(扩大)会议上组织学习了《旺苍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并制定贯彻意见;结合实际制定了《2023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意见》(旺自然资党组〔2023〕24号),3月31日集中学习研讨1次。二是常态化落实会前学习制度。今年以来,先后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系列批示指示,全省2022年流出耕地恢复补充专题会议和何树平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批示精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八届五次全会、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中央、省、市、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省十四届一次人代会、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市八届三次人代会、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精神,全市“拼经济、比发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县警示教育暨集中廉政提醒谈话会议等系列会议精神,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意见。三是持续抓好“学习强国”运用,抓实干部职工理论自学,今年以来通报学习情况3次。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将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从严落实责任,拟计划于6月上旬召开全县自然资源系统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听取各班子成员履行意识形态“一岗双责”情况。二是2023年1月,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在2022年度考核会议上进行述职述责述廉,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重要内容。三是加强宣传引导,严格按照信息发布“三审三校”等要求,对全年宣传任务进行了分解。今年以来在省市主管部门平台、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持续对外发布耕地保护、地灾防治等宣传信息,其中《旺苍县获评全国首批节约集约示范县》在省委办公厅(每日要情)第38期刊登,《能源和矿产资源勘探开发面临的主要梗阻制约及意见建议》被国办约稿采纳。2022年度我局荣获了“广元市自然资源系统新闻宣传优秀县区”荣誉,切实宣传好自然资源好政策,展现我县在耕地保护、矿产资源管理等方面工作成效。
3.对民族统一战线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3月31日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会议上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二是将民族统一战线工作纳入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三是组织民主党派人士、无党派人士集中座谈1次。四是核查了民族宗教用地情况和地灾隐患。2022年以来无宗教用地申请,全县宗教场所无地灾隐患。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
落实县委决策部署不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以来,通过会前学习传达学习了县委十三届三次会议、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县两会、全市“拼经济、比发展”等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局职能职责,推动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二是先后建立了《旺苍县自然资源局重点工作、重大事项督办台账》《旺苍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县领导阅文批示文件办理情况台账》,并根据台账内容、时限等进行督查督办。今年以来,办理批示事项7次,并进行持续跟踪督办,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报送每周重点工作落实情况18次,有效推动了耕地保护、地灾防治等自然资源系统重点工作取得新成效。三是制定并印发了《旺苍县自然资源系统“争先提能”行动工作方案》(旺自然资党组〔2023〕19号) ,在耕地保护、规划体系、要素保障等六大领域开展“争先提能”活动,充分激发干部“走在前,做表率”,确保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关于部分工作推动不够有力的问题。
1.国土空间村级片区规划推进较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确定编制时序。对前期产业部门、各乡镇提供的24个片区86个行政村需单独编制村级片区规划的建议,根据发展需求再次进行了梳理,重新制定了编制计划,并已于2023年2月27日经县政府同意,拟单独编制村规划的数量为11个村片区,于2024年底全面完成。二是加大编制力度。对已经形成编制成果的5个村级片区,结合“三区三线”划定、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乡镇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进一步进行了优化完善;今年2月启动了天星镇云峰村等2个村规划,已组织编制单位进场,完成了资料收集和现场调研等前期工作,目前已形成初步成果并报市局审查,预计12月底前完成编制任务。三是加强规划管理。依据县域66个村级片区划定结果,对暂未单独编制的村级片区,通过“一图一表一规则”的方式在各乡镇级片区规划中落实管控要求。
2.耕地保护有差距。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分别在1月9日和1月19日的县委常委会上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系列指示批示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修订)》以及全省2022年流出耕地恢复补充专题会议和市委书记何树平关于耕地保护批示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对全县2022年流出耕地补充恢复工作落实情况作了汇报,并就抓好2023年耕地保护、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粮食安全等相关工作提出贯彻意见。二是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全面推行“田长制”,制定了《旺苍县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旺委办发〔2022〕4号)《旺苍县田长制工作制度汇编》等文件,构建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县、乡(镇)、村(社)“三级”田长责任制和网格化监管体系。选任县级田长26名、乡(镇)级田长248名和村级田长228名,划定网格管理区域1324个,确定网格员1080名。三是建立耕地恢复补充机制。县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旺苍县耕地恢复整治实施方案》(旺耕保办发〔2022〕9号),成立了耕地恢复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耕地恢复整改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办工作,压实耕地恢复整改责任。并制定了《旺苍县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落实产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的过程中耕地“进出平衡”,目前,全县累计整改恢复新增耕地2.49万亩,顺利实现了耕地“进出平衡”。四是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加强动态巡查。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动态巡查工作的通知》(旺自然资发〔2022〕62号)文件,压实动态巡查责任。2022年发现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1个,为洪江预制厂违规建房问题,已于2022年12月拆除复耕到位。未发现违建“大棚房”等新增违法行为。2018年至2021年,我县卫片执法发现违法总面积1578.25亩,现已整改到位1548.98亩,整改率98.14%,剩余问题正在持续整改中。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加强耕地保护宣传教育,通过标语、党员活动日等方式新时期耕地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宣传解答。六是落实后期管护责任。印发了《旺苍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增减挂钩项目复垦地块管护利用的通知》明确后期管护责任,积极组织实施单位将复垦耕地移交当地政府,签订复垦移交协议。七是加强生态修复项目质量监管。对已完工的生态修复项目开展“回头看”,2023年3月30日,分别对原大河乡聚力铜多金属采选有限公司、高阳碎石厂生态修复项目进行现场核查,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对雨水冲刷地块增加覆土,确保覆土厚度大于30厘米,针对覆土厚度不够地块立即整改到位。
3.土地开发利用率不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摸清家底。对批而未供土地数据库进行了更新,制定了“一地一策”处置台账,分类施策进行处置;对存量闲置土地制定了“一对一”处置方案,明确了处置责任,已通过政府收回方式完成了黄洋食品产业加工园 201801 地块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二是依托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后监管力度,落实了专人进行开竣工巡查、资料收集和系统填报,督促企业按合同约定时间开竣工,避免新增闲置土地。三是2022年省自然资源厅下发我县历年闲置土地任务基数25宗,面积共428.13亩,目标任务处置20%,截至2022年底已处置到位10宗,面积共286.47亩,处置率66.9%。
4.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工作进展缓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工作专班,进一步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工作,现在登记系统内的43135户,已全部出证发放。二是全面梳理分析了未纳入登记的54791户宅基地情况,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建立了问题清单台账。严格按照上级政策,分步分类推进相关资料完善,及时纳入登记系统、做到应登尽登。
5.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推进缓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项目管理规定扎实做好前期工作,落实专人进行项目跟踪,白水青林沟煤矿等6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已完工并通过初验。二是加快推进2021-2023年66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按照《旺苍县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行动计划(2021-2023)》文件要求,截至目前,已完工项目48处(其中21处已出具验收报告,24处正在完善验收手续,3处整体避险搬迁),国华镇山坪村1社闵家沟滑坡等18个项目预计7月上旬主体工程完工,10月底前全面完工。
6.执法监察力度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业务培训。积极参与省厅自然资源大讲堂和市局蜀道大讲堂,并自行组织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1次,组织学习了新修订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二是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旺苍县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旺自然资发〔2023〕9号),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四是强化行刑衔接。按照《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全国扫黑办第三批常态化扫黑除恶特派督导反馈问题深入开展整改工作的通知》(广自然资函〔2023〕180号)要求,参照《四川省土地、矿产资源领域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标准及证据要求》,核查2021年以来行政处罚案件64件,其中,达到移送标准1件,已移送县公安局。
(四)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1.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3月31日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同时,修订完善了《旺苍县自然资源局“三重一大”决策议事规则》(旺自然资党组〔2022〕61号)《中共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会议事规则》(旺自然资党组〔2023〕16号)《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局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修订)》(旺自然资党组〔2023〕21号),充分发挥党组总揽全局的作用。二是通过对接房管、林业等职能部门,房产档案及林业档案已完成移交。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3〕8号)文件精神,我局将与农业农村部门共同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2.党组议事与行政议事权责边界不清,“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分别于2022年12月23日、2023年3月8日、2023年3月31日修订完善了《旺苍县自然资源局“三重一大”决策议事规则》(旺自然资党组〔2022〕61号)《中共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会议事规则》(旺自然资党组〔2023〕16号)《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局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修订)》(旺自然资党组〔2023〕21号),并严格执行。同时,严格按程序规范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分别用专本做好会议记录。
3.党组对代管单位管理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3月27日干部培训会和3月31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组织征收事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规划中心、地环站等部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强化局党组对代管单位领导作用,落实局党组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党组总揽全局的作用。二是健全完善了《旺苍县自然资源局“三重一大”决策议事规则》(旺自然资党组〔2022〕61号)《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土地房屋征收财务管理办法》(旺自然资发〔2023〕12号)。三是制定了征收事务中心《机关管理制度(试行)》《财务管理制度(试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等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坚持“三重一大”事项报局党组会审定后再予实施。四是将征收事务中心财务合并于机关财务管理。
(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不到位的问题。
个别采购项目条件设置不合理,影响公平竞争。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经办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3月27日组织相关股室、单位认真学习了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旺苍县政府采购实施办法》。三是举一反三,今后对政府采购项目设置条件严格按照股室提出意见、分管领导、机关纪委审核,报局党组研究通过,层层审核把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二、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1.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未按要求切实开展好述责述廉和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3月31日,组织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研究制定了局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二是2022年11月24日,局党组召开了2022年度“四责同述”会议,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管理服务企业现场质询。三是2022年12月7日,局党组向县纪委监委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报送了2022年度政治生态自查评估报告。
2.局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3月31日,局党组书记组织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了党组书记8项责任。二是3月17日,局党组书记组织召开了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听取了班子成员代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总结了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安排部署了2023年工作。三是今年以来,局党组书记深入基层调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1次,带头讲廉政党课1次,与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中层干部谈心谈话1次。四是组织制定了《旺苍县自然资源系统治理“深入整治年”活动工作方案》(旺自然资党组〔2023〕28号),4月27日组织召开了旺苍县自然资源系统治理“深入整治年”活动启动大会。通过整改,从严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有效保障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力度。
3.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3月17日,局党组召开了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听取了班子成员代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二是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一季度对分管领域重点权力运行情况检查1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股室(单位)整改,努力营造全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4.干部监督管理“宽松软”。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3月27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机关管理制度》,对相关干部进行了集中约谈。二是将干部监督管理“宽松软”的问题纳入自然资源系统治理“深入整治年”活动整治内容。三是各班子成员一季度对分管领域重点权力运行情况检查1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股室(单位)整改。四是充分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结合巡察反馈问题,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谈话6人次。
(二)关于对巡察、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重视不够的问题。
县自然资源局对巡察、审计等各类监督发现的个别问题整改不彻底或未完全整改,部分整改资料组卷不规范、不齐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今年以来省委巡视、自然资源督查、资环审计等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资料进行了收集组卷归档。二是建立了用车台账,对我局使用的公务车辆进行了严格管理。三是3月27日召开了专题培训会议,组织了相关人员对《关于2022年-2025年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租赁(客运包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进行学习,并严格执行。四是针对商务别克车(川HU3625)的问题,于2023年5月22日向县财政局报送了《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移交商务别克车(川HU3625)的函》,拟将该车移交给县财政局处置;针对大众帕萨特车(川H1602Z)的问题,已于2023年5月22日终止大众帕萨特(川H1602Z)车辆租赁协议,并严格按照《关于2022年-2025年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租赁(客运包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规范租赁公务用车。五是2023年2月我局委托四川恒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自然资源所全部国有资产进行清理,现已清查完自然资源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及自然资源所办公楼房地产、通用设备、办公设备品名、数量。4月30日已完成评估、审计,5月底已完成资产账务处理,现正在陆续将全部资产录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
(三)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定程度存在的问题。
1.干部责任意识不强,工作失误频繁。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月3日传达学习了全市“拼经济、比发展”会议精神,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唯旗是夺、干则一流”责任意识,全力以赴拼经济、比发展。二是拟于6月开展2023年自然资源系统公文写作培训会,进一步增强青年干部职工写作水平和的公文素养。三是3月27日召开了专题会议,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推动政府系统工作高效运行八条措施》,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办文、办会和办事的培训。
2.部分干部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深入基层较少。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印发了《旺苍县自然资源系统“争先提能”行动工作方案》(旺自然资党组〔2023〕19号)《旺苍县自然资源系统治理“深入整治年”活动工作方案》(旺自然资党组〔2023〕28号),于4月27日召开了旺苍县自然资源系统治理“深入整治年”活动启动大会,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邹贵平同志对全系统干部职工作了专题要求。二是制定了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到基层调研、检查工作台账,局党组、机关纪委4月份对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到基层调研、检查工作台账抽查1次。
(四)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1.公务用车不规范,存在租车无用车驳回单、不在定点企业租赁车辆以及长期固定租用私车的情况。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用车台账,对我局使用的公务车辆进行严格的管理。二是3月27日召开了专题培训会议,组织了相关人员对《关于2022年-2025年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租赁(客运包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有关事项的通知》进行学习。三是针对商务别克车(川HU3625)的问题,于2023年5月22日向县财政局报送了《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移交商务别克车(川HU3625)的函》,拟将该车移交给县财政局处置;针对大众帕萨特车(川H1602Z)的问题,已于2023年5月22日终止大众帕萨特(川H1602Z)车辆租赁协议,并严格按照《关于2022年-2025年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租赁(客运包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规范租赁公务用车。
2.出差审批不严格,干部出差存在不符常理的情况。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3月27日组织干部职工对机关差旅费管理条例进行培训,开展了集中约谈。二是督促相关人员及时退款,3月29日,该同志将不符常理报销的差旅费退到财政代管账户。三是严格按照自然资源局公务出差审批程序执行,据实填报差旅报销单,按差旅审批流程报账,并全面排查了今年以来干部差旅费用报销情况,无违规报销问题。
3.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3月27日组织干部职工对《工会法》《工会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严格规范工会经费管理,确保工会经费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支出,合理使用工会经费。二是按规定收取了2022年全局工会会员会费40310元,收回非会员、看望退休人员慰问金。
4.违规租赁办公用房。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3月27日,组织学习了《旺苍县乡镇(街道)和部门“过紧日子”十三条措施》,通过学习,对关于“过紧日子”相关要求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过紧日子”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以后的工作中,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切实将“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牢固树立节约意识,从节约“一滴水”“一度电”开始,让“过紧日子”的思想内化心、外化于行。二是2021年至2022年租赁的办公用房均已到期清退,今后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五)关于项目监督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1.项目工期管理不严格。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项目管理规定扎实做好前期工作,落实专人进行项目跟踪,确保项目如期完工。二是白水青林沟煤矿等6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已完工并通过初验,待整改完成后申请终验。
2.项目验收不严格。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对2020年10月验收的大河乡聚力铜多金属废弃露天矿山等6处项目的现场情况进行了核查,完善了《竣工初步验收意见书》。今后,将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进一步规范项目验收流程,严格项目验收步骤,确保项目全过程合规合法。
3.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土地房屋征收财务管理办法》(旺自然资发〔2023〕12号),明确了成本管理的具体内容,资金管理、报账流程、资金支付安全责任等。现已严格按照征地拆迁专项资金和费用报账流程、签审程序试运行,解决了项目、费用报帐不明晰问题,更加规范了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达到了征拆资金专款专用、项目核算、按进度拨付的目的,确保资金安全运行,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县征收事务中心财务人员已收归局财务室集中办公、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并进行了账务合并于机关。
(六)关于内部监督缺位,资金、资产管理混乱的问题。
1.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3年4月印发了《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调整内部控制管理组织机构的通知》(旺自然资发〔2023〕11号),对内部控制决策机构、管理机构、牵头股室、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具体组织名称、成员构成、职能职责进行了修订,细化明确了内控机构人员和具体分工,并严格执行。二是4月中旬对单位《项目采购管理制度》《机关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三重一大决策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执行全面跟踪检查1次,各股室(单位)对内部控制的重大事项和管理措施执行较好,人、财、物管理规范有序。
2.财务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履行财务监督职责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3月27日组织财务人员及相关干部集中学习培训和约谈,要求按照规定规范进行报销,财务人员要认真履行财务监督职责,严把审核关,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认真执行财务纪律要求,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运行。二是对财务人员无审核签字、附件依据不全、无附件资料、过期发票四种情况及时通知相关经办人员完善资料,并履行好签字手续;对报帐逻辑性错误、出租车发票入账、超标准报销差旅三种情况及时进行清退资金;对白条入账情况及时补开了正式发票作为入账依据。
3.零余额账户管理不严格,违规将预算一体化管理平台上的资金转入单位零余额账户,零余额账户长期存留大额资金。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集中学习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二是要求财务人员在今后工作中严禁将预算一体化管理平台上的资金转入单位零余额账户,确保财务管理要求落地落实。
4.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工作基本未开展。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2月我局委托四川恒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自然资源所全部国有资产进行清理,现已清查完自然资源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及自然资源所办公楼房地产、通用设备、办公设备品名、数量,4月30日已完成所有资产评估、审计。二是5月底已完成资产账务处理,现正在陆续将全部资产录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
5.机关后勤管理有漏洞。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今年以来,先后多次与县自来水公司、县房地产事务中心对接,已将原县国土局小区自来水改造纳入旺苍凤凰梁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拟于7月底前完成局机关和院内住户自来水改造,实现局机关水管、水表与院内住户彻底分离。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1.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不够好。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3月2日在党组(扩大)会组织学习了《旺苍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研究制定了《2023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意见》(旺自然资党组〔2023〕24号),3月31日开展了2023年第1次集中学习研讨会议。二是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要求各中心组成员会前认真自学,撰写研讨材料,机关党委办公室规范用专本记录。
2.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各党组成员均带头参加所在支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并对会议开展情况进行指导。二是严格组织生活质量,机关党委组织5个指导组对各支部组织生活会进行列席指导。
3.“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不按时召开党员大会和支委会的情况较突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机关党委、各支部组织全面学习了《“三会一课”规程》。二是机关党委对2023年1季度各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监督检查1次,各支部均按要求落实每月1次支委会、每季度1次党员大会和党课的规定。
4.换届制度执行不严,存在违规提前或延后换届的情况。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3月27日组织各党支部对《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行了培训,各党支部先后在支委会、党员大会作了传达学习。二是3月17日局机关党委召开了换届选举大会,选举了新一届中共旺苍县自然资源局机关委员会委员。三是建立了基层党组织基本情况台账,按要求及时提醒督促党支部按期换届。
(二)关于党建工作虚化弱化的问题。
1.对基层组织建设重视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印发了《关于调整党组成员、机关党委(纪委)委员挂联支部的通知》,制定了党组成员、机关党委(纪委)委员指导/检查党支部工作台账,今年1季度已组织对支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1次,各支部均严格执行基层组织建设相关要求。
2.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现象较严重,对各自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未进行经常性指导、检查和督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二是3月底,各党组成员带队督促检查联系支部工作1次。三是各党支部在3月先后召开了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深刻对照检查,并做好党员书面剖析材料归档。
3.党员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局党员组织关系进行了清理,将自然资源所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局机关相应支部。二是局机关党委对相关党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三是按规定对2023年度党费进行了预算,各党支部按月收取党费,并做好记录。
4.发展党员不严格、不规范,程序资料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编制印发了《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发展党员工作指南》,并于3月27日组织了专题培训,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二是对相关党员档案进行了梳理,移交至个人人事档案。
(三)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到位,存在干部人事任免、工作调整等不经党组会研究决定的情况。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修订完善了《旺苍县自然资源局“三重一大”决策议事规则》(川自然资发〔2022〕61号)并组织专题培训。二是严格执行《广元市县(区)自然资源局(分局)科级以下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要求,今年以来管理权限内干部的调整、任免、调动等事项均经党组会研究。三是做好党组会记录,三重一大议题过程和决议规范记录。
2.“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未落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3月31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并研究制定了局党组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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