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半年,我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250元,同比增长7.5%。
居民四项收入实现全面增长。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3586元,同比增长6.9%,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49.5%;人均经营净收入1905元,同比增长9.8%,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6.3%;人均财产净收入123元,同比增长2.3%,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7%;人均转移净收入1636元,同比增长6.5%,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2.6%。(旺苍县统计局 杜璨 何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