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旺苍县税务局关于缴纳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告
编辑:王珏 来源:旺苍县党政公众网 发布时间:2021-10-01 10:19:04 浏览次数: 分享:

旺苍县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旺苍县税务局

关于缴纳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告


广大城乡居民:

根据《广元市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广医保发〔202133号)精神,现将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缴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城乡居民按照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个人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按年缴纳,2022年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

三、特殊人员资助标准

(一)特困供养人员、1-2级残疾人全额资助;

(二)低保对象、返贫致贫监测人口、稳定脱贫人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40;

(三)3-4级残疾人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

(四)具有多重身份的资助对象,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给予资助。

四、缴费时间

集中缴费时间从2021101日开始,20211225日截止。请务必在202112 25日前完成缴费,逾期缴费将给您医保待遇享受带来影响。

五、参保登记

(一)首次参保人员需先到户籍所在地(或长期暂住地)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并在税务部门签订代扣协议。

(二)一般人员跨县区参保,需先到新参保地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六、缴费方式

()协议代缴。城乡居民缴费人到税务部门委托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邮储银行、绵商银行等商业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实行银行代扣。

()银行代收。城乡居民凭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前往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邮储银行、绵商银行的网点办理缴费,也可以通过以上银行的网银、手机银行APP、银行自助终端等办理缴费。

(三)网上缴费。城乡居民缴费人员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非接触式缴费(含电子税务局、“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业务。也可通过支付宝、微信—城市服务—居民社保缴费端口缴费。

缴费人未能通过上述缴费渠道正常办理缴费业务的,可直接到当地办税服务厅社保费征收窗口缴纳。

七、注意事项

(一)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的银行账户名称与缴费人姓名必须一致,否则税务机关无法发起扣款;

(二)缴费人未在缴费期内完成缴费、未在签约银行账户足额存款导致扣款失败的,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三)缴费人不再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须及时到当地医保服务中心办理停保业务,避免误收误扣;

各缴费人在缴费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或致电12366纳税服务热线。若需咨询缴费政策,请咨询当地医疗保障部门。咨询电话:国家税务总局旺苍县税务局15508099281,县医保局0839-4222285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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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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