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表彰奖励一批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编辑:# 来源:广元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4-04-03 15:36:54 浏览次数: 分享:

    近日,记者从市委组织部获悉,我市将启动开展2013年度追赶跨越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活动,表彰奖励当年完成并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要带动力的重大工作和实绩特别突出的县级干部、科级干部、一般干部。

 

    此次评选表彰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群众公认”原则,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层层比选、考察、公示、评审等程序进行。“追赶跨越突出贡献重大工作”参评对象为2013年度完成且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要带动力的重大工作;“追赶跨越突出贡献干部”参评对象为全市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具体申报推荐办法,以广组通〔2014〕14号文件为准。

 

    “追赶跨越突出贡献重大工作”应是具有重要影响、取得显著成效的重大工作,同时还必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一是在全国、全省及全行业系统处于领先水平,获得国家级、省部级荣誉称号;二是在全国、全省产生重要影响,具有原创或再创价值,有效提升广元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三是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全市改革发展产生重要引导促进作用。

 

    “追赶跨越突出贡献干部”应自觉践行好干部时代标准,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在2013年度考核中获“优秀”等次,同时还必备以下六个条件之一:一是充分履职尽责,组织带领干部职工创先争优,年度综合工作或某一方面工作业绩在全市同类单位中名列前茅,并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二是克难奋进,敢于担当,以上率下,在改变本地本单位工作落后面貌,或化解重大历史遗留问题、完成维稳处突重大任务中取得显著成效,在全市有重要影响;三是在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或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特别突出,并作出重要贡献;四是模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作风优良,为民办实事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且在全国、全省、全市有较大影响;五是立足本职工作,锐意改革创新,学术研究或技术攻关成果处于省以上领先水平,并产生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六是长期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的地区或单位踏实工作,默默奉献,并取得显著成绩。

(记者 桂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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