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清风杯”文艺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编辑:王珏 来源:旺苍县党政公众网 发布时间:2017-02-28 12:21:57 浏览次数: 分享:

中共旺苍县纪委

中共旺苍县委宣传部

关于开展“清风杯”文艺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党组(党委),旺苍经开区党工委,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系列决策部署,不断丰富“红城清风”廉洁文化品牌内涵,进一步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提高全民反腐倡廉意识,经县委同意,决定在全县开展“清风杯”文艺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类别

(一)书法绘画类。主要包括书法、绘画(种类不限)、漫画、剪纸等。

(二)摄影类。瞬间的单张图片或多视角的组图(2张以上)均可,作品以彩色为主。

(三)家风家规家训类。围绕“晒家规家训,讲家风故事”这一主题,紧扣“家风家规家训”中有关和谐、孝道、劝学、向善、勤俭、励志、修身等方面的内容来展开。家规家训:既可以是家族世代传承、历史悠久的家规家训,也可以是自己与长辈一起创作提炼的现代家规家训,要求健康向上,语言精练,富有内涵,便于传诵;家风故事: 用发生在自己身上或长辈身上的典型事例,阐述家庭甚至家族的家风,内容真实,情感真挚,感悟深刻,字数2000字以内为宜;公益广告:要求创意好,立意深,润物无声,短小精悍。时长不超过3分钟。

二、创作要求

(一)内容丰富、主题鲜明。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紧扣旺苍反腐倡廉主题,弘扬正气,鞭挞腐败,健康向上,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

(二)创意新颖、艺术性强。要有丰富的文化艺术内涵,具有很强的感染力,能够充分体现廉洁文化内涵。

(三)依纪依规、遵纪守法。坚持原创、不得抄袭,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不得伤害国家民族感情和有违公众品位,不得带有宗教色彩,创作单位或个人要对可能涉及的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负责。作者提交作品即视为同意主办单位无偿使用,作品中涉及的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权属以及第三方权利等法律后果由作者自负。

三、征稿范围和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征稿时间为:2017227日—2017410日。

四、评选方法

(一)奖项设置。活动结束后,邀请评委对所有作品进行公正评选。

(二)作品要求。报送廉洁文化书画作品要在右下角标注作者单位、作者姓名(三号楷体加黑)。摄影作品为JPEG格式,照片长边不低于2000像素,照片文档不小于3MB,报送原图,标注作品标题、作者单位、作者姓名。

(三)报送地址。县委宣传部文艺股,联系人:尹学权,电话:08394202382,邮箱:825726131@qq.com,注明“清风杯”参赛作品。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宣传,积极组织干部群众广泛参与。

(二)各新闻单位要认真做好本次征集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中共旺苍县纪委    中共旺苍县委宣传部

                   2017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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